難過
我是一位從未在臉書上寫下自己心聲的人,今天為了小孩最愛的爸爸把無奈與激憤的心情表露出來,我不是小孩的親生母親,
小孩的親生母親以往生數年,而父親剛入監數月,我要替小孩的父親也是我最深愛的人打非常上訴,可是幾乎每個人都跟我說,
打非常上訴是很困難,根本不會成功的,但我告訴每個人,如果打非常上訴是不可能的事情,那法律還設非常上訴這條條例要做什麼呢?
上個月在電視新聞轉播上,看到一位法官被判刑定讞後,上訴也成功的獲判無罪,讓我信心倍增,更何況小孩的父親是因分局內的破案獎金遲
發而被判刑,我看過這個案件高等法
院的判決文,內容寫說發放破案獎金當月是小孩父親的母親往生之月份是屬大喪,因此遲發獎金情有可原,所以在高等法院有駁回原判決
但檢察官繼續上訴,而造成判決定讞執行,我看到定讞的判決文內容,法官是以意圖貪污來對小孩的父親做出判決,反之如果有人心理想殺人
難不成法官就判那個人內心意圖殺人罪行嗎?就因檢察官,法官的自由心證,而遭罪行判決嗎?小孩父親已再警界服務達19年之久,每一元破
案獎金從未失職,況且每個同仁都有領到破案獎金,只是因小孩的父親家裡有大喪之事因而遲發獎金,但這也因是分局內的一般行政懲處,
在台灣的公家機關每個月甚至每天都有文件與金額遲辦的事件,難道他們都要被判刑嗎?況且小孩的父親在偵查隊辦案時是非常盡心盡力,
以前為了抓毒品罪犯也受傷了,而造成現在身體上的病痛後遺症,難道就因行政上的疏失而遭判刑,那他以前再辦案時出生入死精神都被
抹滅了,那世上還有公理嗎?那做警察的人誰還敢為民打擊罪犯呢?更何況小孩的父親完全不碰聲色場所這塊區域,只是個性非常直率不會
迎合卑躬,難道就要遭受道不諒解嗎?我告訴自己要堅強要有信心,不管非常上訴有多麼難打我一定要成功,雖然我現在腦部長了一顆良性腫
瘤,我也會不惜賠上生命去幫我深愛的男人打這場非常上訴的官司,也要替這兩個可憐的小孩找回溫暖的家,就因為這個判決讓這兩個小
孩的家庭支離破碎,數年前親生母親往生而此刻最愛的父親又入監服刑,對這兩位小孩的內心理情何以堪?我真誠希望社會大眾知心人士
能在論壇跟臉書上支持我,讓我堅持我的生命去打這場官司,也期盼司法的檢察總長,您的惻隱之心能同意審閱到這個案件,還小孩的父親
一個清白與公道,我真心用我的生命祈求老天爺幫助小孩父親的案件一臂之力,能遇見貴人法官來相助,感謝老天爺,也感謝在臉書與論壇
上支持我的人,謝謝你們.
請各位冷靜, 不要有妨害司法公正之言論!
我不可能會去妨礙司法之言論,因為判文上確實用意圖貪污的話而遭定讞,那如果有人意圖去強姦而未去行動,難道就因意圖兩個字就要被判刑嗎?難道這是司法對一位偵查員的判決嗎?我不能說是高階主管官官相護,但是卻讓我很懷疑司法的公正度是在哪一種標準?
所以 司法 一直 需要改革,所以有人說 檢察官權限太大,只要 他不爽 他就一直提上訴,上訴到最高法院,甚至 非常上訴,一個官司 就這樣 3年5年10年,浪費 社會成本資源,對一個 小老百姓 怎能 承受 3-5-10 的煎熬。
對的事應該據理力爭,我為你加油
謝謝你,我會為了公正對的事去據理力爭,我會不惜生命要司法還小孩的父親一個公道及小孩一個完整的家庭,謝謝你為我加油.
查非常上訴的規定:非常上訴的原因只有一種:「審判違背法令」,而且僅限於「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」有權提起(刑事訴訟法第441條),且須以書狀提出理由書,詳述判決違背法令之處,若認為有理由,則可撤銷原判決另為判決。
看來要打非常上訴真得是一條充滿荊棘之道,不過,您為了保護心愛的家園,而必須做出這樣困難的選擇,真是辛苦了,請讓我為您打氣,加油!!
謝謝您的加油打氣,我知道非常上訴非常難打,可是為了一個家庭的清白與公道,我還是必須盡我的全力.
zxc5566888提到:
更何況小孩的父親是因分局內的破案獎金遲
發而被判刑,我看過這個案件高等法
院的判決文,內容寫說發放破案獎金當月是小孩父親的母親往生之月份是屬大喪,因此遲發獎金情有可原,所以在高等法院有駁回原判決
但檢察官繼續上訴
我看了好幾次,還是不太懂,
請問,
1。小孩的父親是警察嗎?
2。小孩的父親除了一般勤務,還負責破案獎金的發放嗎?
3。獎金遲發有嚴重到要被抓去關嗎?
4。請問要關多久呢?
5。一般行政懲處,不是記個申誡,頂多警告(在學校)?怎麼搞成這樣呢??
6。那接受處分後,退休金還有嗎?影響有多大呢?
小弟來自台東,國中同學不少人當警察,不少女同學嫁給警察,所以一定要努力的堅持下去,
反正事情遇到了,
總是要想辦法解決。
這時候心情一定要放輕鬆,別讓自己太難過,影響到日常生活,
而且您的態度同時也會相當程度的影響到兩個小孩,
他們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。
加油。
1.小孩的父親是偵查隊的警員.
2.小孩的父親負責發放破案獎金已經很多年了.
3.我也有詢問過認識的檢察官,他也是說這是一般行政處分因為他有看過判決文.
4五年一個月
5.我也不知道他們分局長為什麼會把他搞成這樣?
6.退休金已經沒有了,重點已經不是退休金的問題,是深深影響到一個家庭的心傷與破碎
zxc5566888提到:
意圖貪污
我還是要說, 請版大把判決文號PO上來, 讓大家一起出主意.
在法律術語中的'意圖', 算是尚未構成犯罪. 所以, 我認為法官並非以'意圖貪污'來判.
真正構成法官判刑的, 應該是這四個字前或後的判決文. 無論如何, 還是要看判決文才能瞭解實際狀況.
因為沒有看到完整的判決文, 不確定版大的投訴是否真的有委屈, 只能說同情, 但愛莫能助.
就我所瞭解, 破案獎金對一般民眾提供線索的破案獎金, 還有對員警提供的重大刑案的獎金, 不知道版大談的是那種.
不論那種破案獎金, 都不會有所謂遲發造成意圖貪污的問題, 因為那不是由地方檢警機關發放的獎金, 那是要呈報警政署, 按當年度預算編列情況來發放, 而且, 會直接發到相關人員的帳戶中, 根本不會發現金, 以前在報上那種堆滿錢的照片, 只是作秀啦~~
所以, 版大要不要提供案件書號, 讓大家共同來提供比較切實際的解決方案.
我只有找到台南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文,它有註明發回更審,判決文有10幾張我不知道要怎麼PO上版面給大家看,破案獎金是需要製作清冊,然後發給每個領將金的同事簽名,爾後在送主計室審查,再次送分局長簽名這是一定要的程序,謝謝您的意見